反间谍安全保密知识系列(六)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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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安全保密知识系列(六)

2024-05-06

 

一、涉密人员保密防谍注意事项

1.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2.不得为国()外机构、组织等提供劳务、信息咨询等服务,未经批准不得出国()。

3.在对外交往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4.与国()外人员在交往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遇有国()外人员要求提供有关国家秘密信息的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涉密人员离职离岗应接受脱密期管理,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出国()。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6.涉密人员发现针对本人的利诱、胁迫、渗透、策反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形,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典型案例

王某曾任我国某航空研究所副总设计师,其妻子赵某也曾是该研究所技术人员,夫妻二人均为涉密人员。在研究所工作期间,夫妻二人参与了多项国家重点涉密项目的研究工作。从1999年开始,王某和赵某预谋移民西方某国,他们向单位隐瞒情况,伪造材料,私自申领因私护照,并通过移民中介公司办理了移民手续,后于2005年取得该国国籍。王某夫妇叛逃国外后,一直在该国从事与国内单位相关的航空领域方面的工作,由于掌握我国大量相关科研机密,对我国军事安全、科技安全造成重大威胁。2017年,王某夫妇在离境近16年后,用外籍身份入境,并在回老家探亲时落网。201911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叛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赵某有期徒刑2年。

(摘编自金城出版社《间谍就在身边:全民日常保密防谍须知》等)